close
2013/08/05 21:01
 

 

蘇力過後第三星期  再過一星期

也就是滿一個月了.....  就等政府公告開放民眾撿漂流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溪底往 火炎山拍攝



 


 

 


 

 


 

 


 

 


 

 


 

 


 

 


 

 

 




 

發布日期:【2013/8/9】

台中市政府公告102年7月13日蘇力颱風之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,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,無須依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規定申請放行查驗,但須接受各林業主管單位之檢查登記。

依據:台中市政府102年8月6日府授農林字第10201448531號公告辦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撿拾區域:
(一)國有林區域外本市轄區內主、次要河川、海岸浮覆地(各水庫蓄水範圍、港口除外)。
(二)大甲溪:自大甲溪天輪壩以下至大甲溪出海口。
(三)大安溪:自大安溪士林壩以下至大安溪出海口(以市界為界)。
(四)烏溪:自霧峰區至出海口(以市界為界)。
(五)市管河川及市界內海灘(岸)。

二、撿拾清理及搬運期間:
(一)前揭區域位本市和平區者,自102年8月14日起至9月2日止(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),僅限設籍於本市和平區之當地居民得撿拾清理。
(二)前揭區域,除前項規定者外,自102年8月14日起至9月13日止(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),設籍於本市之當地居民得撿拾清理。
(三)上述期間如發生新天然災害(颱風、豪雨),則自該災害發生日起停止自由撿拾清理。

三、公告及其他注意事項詳如附件。

以上資料來自網路林務局公告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阿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